俩业主不交电梯费 被业委会拆水表
2013-12-26 12:30:51 来源:滕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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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费突然涨了一大截,水费又不收,现在水表也拆掉了。”12月25日,家住丽都水岸A区26号楼12层的赵先生致电本报,称小区电梯费收取不合理,并对业委会不交电梯费就不收水费,而且拆掉水表的行为表示不满。小区业委会则明确表示,一切收费均有合法依据,拆水表也是针对业主拖欠费用而采取的必要措施。
事情要从2012年9月份说起。据赵先生介绍,他是2011年入住丽都水岸小区的,购买的是A区26号楼12层(顶层)的房子。“当时我们的自来水二次加压费和电梯费加在一起只有20元左右,不知为什么,从去年9月份,费用涨了一大截。”赵先生说,二次加压费没怎么变化,主要是电梯费涨幅太大,由原来的10多元变成数十元。从赵先生保存的收据中,记者看到,一张标有“2012年8月27日”的收据上,写有“二次加压和电梯运行费用”分别是4.9元和12.5元,总数是17.4元,而在一张日期标为“2012年11月~2013年6月”的收据上,“二次加压和电梯运行费”总额是710.4元,平均下来,每个月费用为88.8元。
此后,赵先生便以收费不合理为由拒绝交电梯费,但新的烦恼也跟着到来。“我去业委会交水费,他们说不交电梯费就不收水费,这是什么道理?”赵先生表示不解,水费和电梯费是两码事,怎么能捆在一起?“现在更过分了,前两天把水表拆掉了,我们现在吃水只能从邻居家借。”和赵先生同楼层的陈先生也遭遇此问题。在楼梯间记者看到,他们两家的水表已被拆走。
针对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小区业委会的负责人李先生。他说,原来的电梯费之所以比较少,是因为在2012年9月之前,小区开发商允诺给业主两年优惠期,在优惠期内收取的电梯费只是电梯运行的电费,未包含设施维护和保养等费用。优惠期过后,电梯费就包含了设施的维护和保养费,所以出现涨幅,不过收费标准是根据物价局、住建局相关文件制定的,是有合法依据的。
此外,李先生还说,一直以来,小区自来水二次加压费和电梯费不单独收取,都是一起收取,而二次加压设备属业委会管理,业主用水不是只交水费就可以,还得缴纳二次加压费才可正常供水。由于小区两名业主拖欠自来水二次加压费已经数月,业委会多次催缴未成,所以下达通知:如逾期不缴者,将停止自来水二次加压的一切服务,其中包括拆除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