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上千家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2013-11-15 15:29:12 来源:枣庄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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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企业单方面决定工资多少,员工缺乏话语权,但现在,峄城区上千家企业开始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后,员工可以就工资问题对老板说“不”了。
日前,一场别开生面的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谈判会在峄城区坛山街道开始,企业方和职工方各9名代表面对面进行谈判,主要讨论工资待遇问题。该街道辖区内的从业人员向企业提出每月最低薪酬应增加到1300元,理由是物价上涨过快,城区职工又主要是失地农民。企业方认为,员工提出的1300元最低工资标准,已超过该区每月最低工资1080元,影响企业运营。经过谈判双方达成一致,区域内职工最低工资定在了1300元,区域内工资增幅为:企业效益增长12%,职工工资增长10%。
截至目前,该区规模以上企业202家,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182家,占90%;各类建工会企业1215家,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987家,占已建工会组织的81%。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中,该区督促各基层工会将职工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协商重点加以解决,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突出协商谈工资正常增长和福利的增加;对生产经营一般的企业,突出协商谈工资的按时足额支付和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