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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多项民生标准上调 城市低保提至360元

2013-09-11 16:23:02   来源:大众网枣庄   
      2013年,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360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220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70元;孤儿基本生活费,分散居住孤儿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提高到720元,集中居住孤儿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提高到1200元。以上是记者日前从市财政部门获得的我市改善民生的部分具体菜单和标准。

      “民生无小事,民意大于天。民生,怎么投入,都不过分。经济的发展,就是要让市民过上幸福、无忧的生活。”对于我市民生保障多项标准的提高,市财政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据了解,除了上述提高的标准外,在社会保障方面,我市还出台了对农村居民开展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在新农合报销后,对个人自付部分再给予商业保险保障,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对城镇“三无”人员按照不低于本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实行分类施保;开展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药品实施零差价率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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