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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荣获2012年度省水环境质量改善一等奖

2013-07-10 11:25:42   来源:枣庄日报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在6月初发布的2012年度山东省环境改善考核情况通报中,枣庄市荣获水环境质量改善一等奖、环境管理二等奖、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三等奖,创下了枣庄市考核情况的最好成绩,成为我市建设生态枣庄、保护环境的有力佐证。

      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城市转型。我市以节能减排促结构调整,实行能耗前置审批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项目准入关。2012年审批建设项目76个,验收项目31个,拒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选址不合理的项目10余个,指导各区(市)完成4家县级工业园区的园区规划环评。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着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我市经济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绿色发展。全力推动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完成47家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转型升级,关停水泥机立窑生产线26条;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监管和治污设施升级改造,保障工业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实施湿地建设项目20余个,进一步减少了污染物排放。

      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我市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专项资金,去年共争取上级环保资金8820万元,促进了全市污染防治和环保能力建设。深化实践“防、治、用、保、管”流域污染治理模式,坚持断面优先达标原则,倒逼排水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提高排放标准,先后对薛城、台儿庄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升级改造,全市153项重点治污工程目前已建成93项,调试5项,在建32项。境内7条主要河流COD、氨氮同比分别改善13.5%、34.6%,全部恢复鱼类稳定生长。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和秸秆禁烧工作,大力治理扬尘污染和机动车污染,关闭露天采石场42家、储煤场178处,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顺利实施,已建成10家环保检验机构并已正常运行。全市空气环境可吸收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同比分别改善15.15%、20.41%、21.15%,空气质量在全省位次提升两名,全年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到174天。认真组织实施土小、涉重金属、危废、危险化学品等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共取缔土小企业近千家,关停重金属污染企业19家,停产治理2家。

      开展生态创建,建设美丽枣庄。我市生态建设系列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市中区税郭镇等13个乡镇被授予国家级生态镇称号,滕州市南沙河镇等9个乡镇被授予省级生态乡镇称号,目前全市已建成2个国家级、1个省级生态示范区,17个国家级、31个省级生态镇。生态创建的范围不断扩大,逐步向工业领域扩展,滕州市经济开发区开展了生态工业园创建试点。首批1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乡镇全部建成垃圾中转站,5个乡镇建成了镇驻地污水处理厂,3个乡镇的污水纳入城市管网。我市提炼总结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经验得到省环保厅的认可。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现场会议在我市召开,探索形成的“村民自治、物业托管、管理长效”的农村环保“玉泉模式”得到了国家环保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全市环保宣教和绿色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被命名为全国环境教育基地,滕州市北辛中学等4所学校被授予省级“绿色学校”称号,市中区十电社区等2个社区被授予省级“绿色社区”称号,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省级“绿色学校” 43所,省级“绿色社区”11个,国家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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