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先诊疗后付费”一周年 垫2100万无一人逃费
2013-07-10 11:24:07 来源:大众网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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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山亭区卫生局了解到,从去年7月,山亭区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以来,“先诊疗后付费”已在山亭区10处乡镇卫生院实施开展,惠及参合群众1万余人。
自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1日,山亭区10处乡镇街道医疗机构实施开展“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以来,累计享受此模式参合患者10845人,累计垫付住院费用金额总计2172.58万元,新农合资金累计结算1815.62万元。全区无一例逃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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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先诊疗后付费”操作流程
参合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新农合证件留医院保管,以便核查。患者住院期间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度。办理出院手续时,只需向医院支付报销后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对部分患者确有经济困难、难以一次性结清费用的,凭当地民政部门的有效证明,与医院签订还款协议后,可分期进行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