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低保核对办法出台 将严打“关系保”
2013-04-16 14:32:31 来源:枣庄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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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握着几套房,开着高档豪华轿车,还享受着低保。对于这样的“怪”现象,市民反映强烈,深恶痛绝,并时常引发社会不公的感叹。如何保证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将“伪低保”打回原形,让“人情保”、“关系保”等失去生存土壤,近日《枣庄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出台实施,规定今后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须核对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经济状况。更为重要的是,原本是由民政部门一家单干,如今则是公安、人社、住建、交通、工商、住房公积金等10余个部门联合进行核对,从源头上遏制上述类似事情的发生。那么,为什么要出台这个《办法》?《办法》有哪些具体规定?出台这个《办法》,相关部门就会配合执行吗?
出台背景让最困难群众获救助
城乡低保,为不少贫困家庭解决了生活上的困难;保障房建设,圆了很多无房人士的住房梦。目前,我市有将近18万人享受城乡低保,其中,城市低保人数4.8万人,农村低保人数13.2万人。但如何确保最困难的群体得到及时的帮助,解决民生之困,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我市的社会救助工作,由于居民财产和收入核查的渠道有限、审批过程不够规范,而引发的各类群众信访明显增多,群众对社会救助,特别是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反映相对集中,错保、骗保的情况,应该说还没有完全杜绝。《办法》就是为加快社会救助规范化、法制化,保证救助公平公正,让社会救助更阳光而出台的。”对于《枣庄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背景和意义,市民政局救灾和社会救助科副科长杜红说。
记者查阅了一下这个以第135号政府令的形式公布实施的《枣庄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其在第1条就开宗明义,“为公平、公正、有效实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制度,规范本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应该说,每项工作开始时,都不太完善。曾几何时,有些家庭本不困难的人,因为能拿上低保,还当做一种荣耀。”对于不该享受低保而享受低保的现象,市民李先生说曾经不止一次碰到过。
“其实,我认为,要是有房子住,有车开,有工资拿,再采取骗的形式,获得低保,真是有点无耻了。何必去跟那些低收入市民争利呢,从内心说,我看不起这样的人。”市民韩先生对本身生活比较富裕还不择手段骗取低保的人很是不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