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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之花开遍鲁南大地

2013-04-16 09:22:55   来源:枣庄日报   

      普法和依法治理找到了突破口
      在我市农村,不少村干部手里都有法律专业大专文凭,村民手握“法律明白人”荣誉证书,这得益于我市开展的农村普法“两个一”工程。
      早在2001年,我市就探索实施了以“每村培养一名法律大专生村干部,每户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的农村普法“两个一”工程。这一举措,抓住村级干部和户两个层面的带头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成为我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突破口。
      现如今,我市有法律大专生村干部2691人,并有68万人被命名为“法律明白人”。2002年以来,共有4600名法律明白人进入了村民代表议事会、民主理财小组或担任了村务管理监督员,共向村、镇两级提出各种建议3.7万余条,有2.3万余条被采纳。
      目前,我市农村法治环境大为改善,村民知法、懂法的越来越多,社会更加和谐。

      “枣庄经验”走向全国
      为了助力法治城市建设,我市各级各部门在各职能领域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许多经验做法被誉为“枣庄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司法行政协理员经验就是其中之一。
      2005年以来,我市针对基层群众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司法需求越来越高的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山亭区试点实施了在村(居)设立司法行政协理员的村级司法行政工作新模式。该模式受到中央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要求在全国推广。
      司法行政协理员融合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多项职能为一体,既是调解员,又是宣传员、咨询员、帮教员、监督员,协助村民当家理财,开展村务监督,参与合同草拟与监管履约。
      现在,我市2434名司法行政协理员活跃在农村普法第一线,打造了一支常驻不走的普法队伍,真正使基层普法工作把根扎下来。同时也改变了传统普法宣讲单兵短期作战的模式,构建了“面对面、零距离、无缝隙”的工作机制,使“法律进农村”工作深入到每个村(居)、每个家庭。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法治建设,一定会开出更加绚烂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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