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网 > 新闻资讯 > 枣庄新闻 > 正文

法治之花开遍鲁南大地

2013-04-16 09:22:55   来源:枣庄日报   
      日前,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我市荣膺“全国首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市”称号,全国仅有54座城市获此殊荣。同时,峄城区也跻身“全国第二批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区”行列,这是继去年滕州市被授予“全国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之后,我市又一区获此殊荣。
    近年来,我市一直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法治城市创建上走出了一条新路子,普法和依法治理等工作卓有成效,推动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幸福新枣庄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法治创建有了自己的模式
      “真没想到能要回来这么多钱!”日前,经滕州滨湖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司法援助,农民曹某从打工的某煤矿企业主手里拿到了7.2万元补偿。此前,他因为工作中设备检修摔伤,多次要求赔偿未果。
      这是我市全力推进法治城市建设的一个缩影。为让弱者有尊严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让市民养成城市法治精神,用制度破解“信访不信法”难题,2009年,我市在全省首次提出了构建“大法治”工作格局的思路,即把法治建设贯穿于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明确以市司法局、普法办综合协调负责法治乡(镇)、法治区、市)法治城市三个法治创建层面,市直机关工委、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为牵头部门,分别负责法治机关、法治村(居)、法治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五条法治创建主线,形成了“五线三面、三级联治”法治创建工作体系,构筑了“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效果显著。
      立足我市实际,抓住五条主线,突出三个层面,把法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富民强市、科教兴市、平安枣庄、和谐枣庄”战略同步实施,被省司法厅领导评价为创出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新模式。
      截至目前,全市90%以上的社区和85%以上的村庄达到了平安建设标准,有5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有48个村被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有383个村被命名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

上一篇:枣庄市中区“职业农民”“带薪种田”建茶园
下一篇:四月杨絮满天飞 过敏人群“欲断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