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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费用产纠纷 房客告房东索要两元赔偿

2013-01-15 09:52:31   来源:齐鲁晚报   
      滕州一男子承租房屋做生意期间,由于房东家庭之间出现房产纠纷,导致法院冻结了该房屋的租金。在协助法院执行时,男子没有向房东缴房租,最后不仅被房东打还成了被告。为维护自身权利,该男子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两元的精神损失费。2013年1月10日,双方对薄公堂。
      
      租赁合同到期,双方约定续租
      “作为经营者,不仅权利得不到保障,最后还成了被告,真让人无法接受。”在滕州经营鞋店的吴迪无奈地说,2007年初,他在滕州步行街府前路租了一个门面房做生意,并与房东黄某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金支付每年以现金的方式缴纳,如果合同2012年期满,吴迪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吴迪告诉记者,2011年他缴纳租金后不久,房东向他借了10万元现金。“由于在创业初期,资金紧张,但我还是从别处借了钱给房东。随后,我提出在10万的基础上再凑点钱,算是缴纳以后两年的房租,便问房东‘一次性交了这么多,看看按每年多少房租缴纳。’当时房东说,租金上涨,每年7.2万元,两年约14.4万元,我当时因为钱紧张,后来房东也没再催,再加上毕竟已经交的房租能用的时间长着呢,于是双方就没再提剩下的4万多元什么时候交。”吴迪说。
      “合同最初约定的租金为每年6.6万,而实际上每年的租金都在上涨。”吴迪说,在原合同到期后,因为去年的10万元早就在房东手里,所以房东就没有来找他。一个多月后房东来找他谈续租的事宜,陆陆续续谈了一两个月双方口头约定了续租合同的内容。

      因房东家庭纠纷,租金被法院冻结
      吴迪说,2012年6月,房东黄某某曾找他谈续签合同及房租的事情,双方就租期和租金缴纳方式,以及10万元借款的利息折抵租期等问题商谈了多次,双方一直谈到8月底。“对方让我一次性缴4年的房租,每年7万共28万元。除去去年借给他的10万,我只需再付18万元。我提出签订6年的合同,因为毕竟租金从原来的一年一交变成了一交4年的。”
      就这样,双方在续租细节上一直谈到8月底。2012年8月29日,吴迪出差在外地期间,房东黄某某打电话说次日见面,面谈一下把合同签订下来。次日房东因事没来见面,又约31日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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