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医改成果
2013-01-03 11:40:58 来源:枣庄日报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群众就医方便快捷
针对基层医疗服务需求,积极协调建设资金,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建设标准,全面完成了47所乡镇卫生院、69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社区卫生覆盖率达到100%,其中6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被评为全省首批星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健康报》刊文介绍了我市社区卫生“中心办站、一体化管理”先进经验。按照面积不不少于100平方米,诊断室、治疗室、输液观察室、处置室和药房“五室分开”的标准,累计投入资金1.12余亿元,完成了1400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建设面积14.5万平方米,实现了农村居民步行“十五分钟就医圈”全覆盖,筑牢了农村卫生三级网络的网底。与此同时,还顺利实施了山亭区人民医院、市中区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等6个县级医院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极大地改善了基层医疗服务条件,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人次分别由2009年的425.74万、7.03万增加到2011年的1494.3万、8.82万,分别上升251%和25.5%。在全市推行了以双向转诊制度为主的分级诊疗制度,初步建立了“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新型诊疗模式,群众就医更加方便快捷。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见成效,群众负担切实减轻
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零差率”这一关键环节,在滕州市先行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于2011年1月1日将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到全市基层医疗机构,提前一年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的目标,并在全省率先将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实施范围,得到了卫生部的充分肯定。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由省级网采平台采购的基本药物,执行全省统一招标价格,促进了临床用药合理化,转变了长期以来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体现了社会公益性。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累计销售基本药物4.09亿元,直接让利群众2.39亿元;药物价格大幅度下降,平均降幅达32.9%,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人均门诊、住院费用较制度实施前分别下降15.1%和8.3%。减轻了农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缓解了看病贵问题。2011年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人次分别较制度实施前的2010年增长30%和27.9%。医药费用降低和医疗条件的改善,初步改变了农村病人的就诊流向,减轻了县、市级医院的就诊压力,缓解了看病难问题。明确了乡医补助政策,除诊疗收入、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外,按照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进行财政补助,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稳定了乡医队伍。
在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定位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了核编定岗任务,推行了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公开选拔制度,一批懂业务、善管理的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岗位,优化了基层干部队伍的知识、年龄和学历结构。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顺利完成了全员竞聘上岗工作,充分调动了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公共卫生服务网络遍布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初步实现
以“两纵(管理、服务)三横”(区市、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推行公共卫生全科医师责任指导团队等先进模式,将公共卫生项目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服务数量、完成质量、工作效率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引入群众评价机制,对群众知晓率、满意度、服务利用率等进行综合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公共卫生经费核拨和人员奖惩、绩效工资核定依据,初步实现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前,全市共设立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办公室65个,选聘专业人员1197名,聘任公共卫生协理员2858名,公共卫生队伍数量及技术力量明显加强,实现了队伍建设“规模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治轻防”现象得以纠正,公共卫生职能得到充分履行,实现了服务功能“全面化”,截至11月底,全市已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54.09万份,建档率为91.5%,其中规范化电子建档235.65万份,建档率62.66%。医改公共卫生项目顺利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增补叶酸、住院分娩补助累计完成98411人、91812人和83920人,新生儿死亡率由2009年的4.72‰降至2011年的3.54‰,婴幼儿死亡率由2009年的5.47‰降至2011年的5.28‰;麻疹、艾滋病、结核、麻风病等重点传染性疾病发病率显著下降。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做法在全国公共卫生工作会议上3次介绍经验,并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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