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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63名考生提前被高校录取

2012-06-25 07:56:09   来源:齐鲁晚报   
      近日,2012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2171名考生榜上有名,其中枣庄有63位考生获得录取资格。
      这63位考生分别来自枣庄三中、枣庄市市中区高考补习学校、枣庄市第一中学、枣庄第十八中学、枣庄二中、枣庄八中北校、枣庄薛城舜耕中学、枣庄九中、枣庄十六中、枣庄四十六中、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枣庄薛城职业中专、枣庄市第四中学和枣庄体育运动训练学校;其中滕州有23人,分别来自滕州市第一中学新校、滕州市第一职业高中、滕州二中新校、滕州市高考补习学校南校区、滕州市第二中学、滕州善国中学、滕州实验高级中学和滕州市第五中学。
      据了解,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主要实行以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试卷由招生院校组织评阅,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免试条件的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普通高等学校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习的,必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要求履行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相关手续。
      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执行。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及文化课考试成绩(3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院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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