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调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2012-06-06 16:37:33 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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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枣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了解到,今年枣庄市将调整201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将于6月底结束。
此次缴费工资基数调整涉及在枣庄市参保缴费的城镇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适用时间为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通知》规定,今年我市城镇企业职工以本人2011年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月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为1900元,最高缴费工资基数为9498元,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超过最高缴费工资基数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按2011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166元申报,如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可按2012年度参保单位职工个人月最低缴费工资基数1900元申报。
今年是《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的首次缴费基数申报,为全面规范完善经办业务流程,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精确管理,本次申报将实现“三个首次”;首次试用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首次将参保人员通讯地址等信息采集、管理和维护纳入申报工作,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奠定基础;首次建立参保、申报、缴费联动机制,对未按时申报缴费的,将按照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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