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开始保护森林资源集中整治活动
2012-05-31 09:46:18 来源:枣庄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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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植物能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等有害物质,还能隔离粉尘等固体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保护至关重要。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下月起,我市将开展保护森林资源集中整治活动,以便让森林担当起隔离扬尘的重任。
多年来,我市林业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目前,全市共有林地面积200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90万亩,用材林30万亩,经济林80万亩,农田林网化面积160万亩,村镇四旁植树5000余万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9.4%,现有湿地面积39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近6%。随着造林绿化量的增加,林木的管护工作日益凸显,一些破坏森林资源的问题在有些地方仍比较突出,综合性地保护森林、湿地资源的集中整治行动急需开展。
对此,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枣庄市保护森林资源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方案从今年6月份开始动员部署,11月中旬,进入总结检查阶段。
方案要求对全市各类征用、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对开山采石占用林地的,凡没有经过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限期恢复采石场森林植被,由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逐步关闭。经过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要重新查证林业部门审核的林地面积和采石场使用的面积,凡超过林业部门审核面积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依法取得长期使用林地手续的,要遵照市人大、市政府关于治理露天开山采石的要求进行规范。临时使用林地的,按照其审批期限,超过两年的,要按照规定恢复林地生产条件。不能恢复的,由林业部门依照规定进行处罚。
公墓建设占用林地要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集中整治活动开始以后,严禁在林地内新建坟头,对于群众在林地内私自建坟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和市民政、国土、林业等部门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统一规划建设公益性墓地,配套建设防火设施,逐步清理林内散坟,进行集中殡葬。
此外,方案还就加大对各类毁林案件的查办力度、木材经营加工许可、保护湿地环境等方面进行了责任分工和责任落实。11月下旬,市政府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区市的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并向各区市通报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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