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上机关单位行窃的“独行大盗”在枣庄被抓获
2012-05-31 09:20:39 来源:枣庄晚报
在一般人看来,机关单位管理有序,是犯罪分子们“望而却步”的地方。但这个小偷却反其道而行之,专门到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进行偷盗,而且屡屡得手。5月29日凌晨,枣庄市中公安分局文化路派出所便衣巡逻队,将专门盗窃机关事业单位的犯罪嫌疑人付某抓获。5月30日,记者从市中警方了解了此案的详情。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付某,今年37岁,临沂市罗庄区人。据付某交代:自2004年以来,付某只身一人偷遍了全省15个地市和江苏省沭阳等地,针对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室、办公室盗窃保险柜,疯狂作案百余起、盗窃总价值100余万元。其中仅在我市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盗窃作案近二十余起。
机关单位被盗案高发
文化路派出所所长赵士杰告诉记者,自去年以来,枣庄市中区辖区陆续发生多起盗窃机关单位财务室保险柜案件。案件发生后,分局高度重视,从刑警大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通过现场勘查和对案发现场遗留痕迹对比,警方认定,这些案件为一人所为,可并案侦查。经过进一步分析研判,判断嫌疑人为30岁左右男性,身高1.7米左右。专案组扩大侦查范围,有证据证实,2010年邹城、临沂多起盗窃机关单位保险柜案件也可认定为此人所为。
2012年1月8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在某单位盗窃的购物卡在临沂市某超市使用。结合其他证据,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可以进一步确定:一位临沂人。2012年5月26日,星期六,市中区文化路辖区又发生盗窃机关单位案件。经案件研判分析,这起案件是同一人所为。27日,星期日,分局主要领导到文化路派出所调度案件工作情况,同时指出,大部分案件发案时间在星期天前后,说明犯罪嫌疑人有可能没离开,还有可能再作案,要利用这仅有的时机,加大巡逻力度,力争抓获现行。根据领导的指示,专案组调整工作思路,在不放松对临沂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发案时间、区域特征,加大派出所巡逻力量和密度,重点在案发时间段,对符合体貌特征,且操临沂口音人员重点盘查。
盯上“临沂人”,民警合力将其擒获
天罗地网撒开了,5月27、28日两夜没有发现目标,29日凌晨1时许,负责在青檀路巡逻的民警巡至青檀路某单位附近时,本报以前报道过的,在文化路派出所义务巡逻的“神眼老王”首先在路边发现一名男子背着双肩包,形迹可疑。盘查中,民警听出该男子操临沂口音。随后在索要身份证的过程中,男子声称没有,只有住房卡。问其半夜出来干什么的?男子前言不搭后语,经不住民警的一再盘问,扔下包撒腿就跑。此人有嫌疑,民警当时就追了过去,在追了1里多路后将正欲翻墙逃跑的男子控制,并从随身携带的双肩包内搜出撬棍、手套、迷彩服等作案工具。
事后参与抓获的民警告诉记者,像这种入室盗窃案件,抓到现形的机会非常小。一般都是流窜作案,付某作案都是只身一人,没有同伙。反侦查能力非常强,他一般在作案后将作案工具扔掉,下次再购买作案工具,由于身体素质非常好,而且行动极为灵活,民警当时真是下了大力气,队友相互配合,才将其制服,当时他裤兜里还装着偷来的“苏烟”。
抽名烟,住酒店,这个小偷很“阔绰”
2009年,本来是大货车司机的付某按原来的生活轨迹生活着,虽然辛苦,但是收入还不错。一次送货到广州时,货主请客去了一次游戏厅后,付某就对赌博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次又一次地下注,一次又一次地妄想“暴富”,一次又一次血本无归,这让付某深陷赌博泥潭无法自拔。
“因为没钱玩,所以就想偷钱去玩游戏。”在文化路派出所,付某低着头告诉记者。为什么选择机关单位作案?付某回答,因为我觉得机关单位放的钱比较多,而且办公室夜间都没有人。在付某交代的作案过程中,记者吃惊地发现,2010年6月,付某就利用相同的手段在邹城长途汽车站附近一单位二楼的一间办公室木质办公桌抽屉里偷了现金10万元。2010年10月,在邹城中心街附近一单位盗窃现金4万余元。2010年年底,在蒙阴县某单位撬盗一保险柜盗窃现金3万余元。此时的付某面对着“从天而降”的巨额财富,没有丝毫的留恋,全都投到热衷的赌博机“事业”中了。
文化路派出所所长赵士杰告诉记者,付某本来有一个不错的工作,但迷恋赌博机使付某走上了另一条不归路。付某不同于一般的小偷小摸,他出门阔绰,堪称“大手笔”,抽的是名烟,入住大酒店。到达一个地市后,先买张地图,寻找目标伺机下手。针对此类案件,赵士杰说,犯罪嫌疑人选择作案场所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主要选择那些没有安装监控、防范松懈的单位。通过这几起案件,一是提醒有关单位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财务室、办公室不要放置大量现金和高档消费品。另外,要切实提高单位人防、物防、技防能力,确保单位安全。目前,犯罪嫌疑人付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上一篇:枣庄市长张术平主持信访稳定工作调度会
下一篇:枣庄市开始保护森林资源集中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