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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4万人

2012-04-11 08:58:25   来源:枣庄晚报   
        4月9日,记者从枣庄市教育部门获悉,枣庄市根据初中毕业生源数、高中段职普招生比例、普通高中招生能力等,2012年枣庄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4万人以内。枣庄市教育局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未审批的招生不注册学籍。 
        枣庄市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段招生,报名条件为具有枣庄市户籍并完成规定义务段教育的学生,能坚持学习的残疾学生与其他学生同样对待。在枣庄市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商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根据本人意愿,持相关材料可申请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及志愿填报;往届及回原籍的,凭户籍和学籍证明回户籍所在区(市)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信息须与学籍及户籍信息一致;按普通或艺体分类报名,不得兼报;也不得在不同报名点重复填报。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将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报名志愿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可选择是否参加“三限生”录取。报考枣庄二中、枣庄三中、枣庄八中、滕州一中、滕州二中的可填第二志愿。招生范围为区(市)国办高中限在本区(市)内招生;枣庄三中以招收市中区及市直学校为主;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试点校、艺术教育示范校艺体招生需经区(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批,并在市教育局和高中学校网站等实施公告后,可面向全市招生;学校自主招生限在本校招生范围内。
      录取程序和办法按志愿依次录取统招生(含自主招生)、指标生、“三限生”。艺体特长生单独录取。枣庄三中、枣庄八中、滕州一中录取往届生人数应限制在计划总数的1%以内,其他学校为3%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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