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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新规:无期徒刑减刑后最少服刑17年

2014-02-25 08:25:00   来源:新京报   

      【关键词:保外就医】 不配合治疗一律不得保外就医

      对三类罪犯适用保外就医,必须从严把握严重疾病范围和条件。虽然患有疾病,但不积极配合刑罚执行机关安排的治疗的,或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或自伤自残的,一律不得保外就医。

      意见规定 司法部 剔除暂予监外执行“灰色地带”

      据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处长李静介绍,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有“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等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个别罪犯为达到个人目的,患有疾病后在监狱内不配合治疗,疾病严重后要求保外就医。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通过权钱交易贿赂司法执法人员,以实现保外就医。意见首次明确了虽患有疾病但不积极配合刑罚执行机关安排治疗的不得保外就医,就是对这种情形加以遏制,剔除暂予监外执行的这个灰色地带,避免出现权钱交易灰色保外就医情形。

      当前很多政法单位建有公开的官方网站,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把有关文书在网上公开,将大大减少背后的“名堂”和“猫腻”。一些地方实施的减刑、假释公开听证制度探索值得推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

      最高人民法院将以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为重点,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全国性或者区域性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同时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情况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备。——最高法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滕伟

      亮点1 “减假暂”决定书一律网上公开 专家称,细化规定中应详细规定公开的时间和程序,以免法院“选择性公开”

      据最高法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滕伟介绍,2010年,最高法曾出台规定,要求对于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原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同时要求,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一律公示,有条件的地方应面向社会公示。

      此次意见要求所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都要公示,相关裁定书、决定书一律网上公开,这可以促进此类案件的司法公正。

      吴宗宪表示,近年来发生的江门市原常务副市长林崇中、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减刑、保外就医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个别监狱管理者、法官在办理减刑、保外就医案件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如何最大限度减少这类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公开,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意见出台后,各司法部门都会出台相关的细化规定,这些细化规定中应该详细规定公开的时间和程序,以免法院“选择性公开”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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