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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原书记捐钱给寺庙 名字刻于佛石供香客跪拜

2013-11-12 09:39:04   来源:新快报   
      100万元现金、17斤冬虫草、26件玉器、7把枪、1套别墅……这些耀眼的东西,如今成为了黄志光获罪的关键。

      昨日,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汕头市原市委书记黄志光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公诉机关指控其涉嫌受贿折合人民币约550余万,并犯非法持有枪支罪。

      黄志光现年59岁,广东海丰人。17岁开始参加工作,在企业从一名普通工人干到领导职位。工作20年后,黄志光转入政坛,担任深圳市运输局副局长。此后官运一路亨通,直至深圳宝安区委书记。

      2003年,黄志光调任汕头,尔后当上汕头市长、市委书记,成为地级市一把手。2010年,黄志光调任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颇让人玩味的是,黄志光出事前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向下属强调要严守党纪、管好配偶和子女,要“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没想到,任深圳市政协副主席仅一年,他便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在昨天的庭审中,黄志光对大部分指控表示认罪,但对部分事实仍有异议。

      庭审到最后,公诉人提出,黄志光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未能把握底线,收钱为他人跑官升迁,陷入诸如玉器等私好里,应当接受法律制裁。黄志光则提出,自己一身病症,希望法庭可以轻判。

      据了解,黄志光案发后已退赃80万元,此案有待进一步审理。

      【庭审直击】 三大焦点控辩双方各有说法

      昨日,步入广州中院的黄志光,头发稀疏泛白,脸上长出了老年斑,与出事前出现在镜头里的形象相比判若两人。

      听完指控,黄志光对刘某某、郑某某共70多万元贿款,坦承“收了”。对其他指控,则基本进行了“情况说明”。比如,对于非法持有枪支一事,黄志光说,5支从未上证的枪支,是深圳市某领导给他试用的,因调任汕头走得急,没来得及还。之后一拖,便把这事也给忘了。

      焦点 1 义兄给120万元,是受贿还是借款? 公诉人认为两人前后说法不一致不足采信,而且黄志光一家根本不差这钱

      最有争议的是,黄志光翻供称黄顺丰的120万元,是借款。

      日前,其义兄黄顺丰庭审翻供称其与黄志光只是普通朋友,120万元仅仅是垫款。昨日,黄志光申明其与黄顺丰是拜把兄弟,一年见面起码七八次;但也否认120万是贿赂。

      此前黄志光供述,给儿子买婚房时,看中了一套990万元的别墅。黄志光的亲戚帮忙张罗此事,黄顺丰多有介入并提出出资100万,最后干脆连零头也出了。昨日,黄志光称其早前说明了,因为买房时他在汕头工作,不方便凑钱转账。为了避税,双方签约合同售价是两三百万,业主要求一次性付款。看房价涨得快,他就借用黄顺丰120万元买下房,差不多一个月就还了110万元。辩护律师提出,黄顺丰与黄志光在后期供述,都否定了行贿120万元且两人没有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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