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标准制定有多难:权力掌握在石化企业手中
2013-10-23 08:56:52 来源:法治周末
标准制定的背后
业内专家周嵘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包括京津唐、珠三角等在内的11个城市构成的城市群被称为“特别控制区”。污染物的排放指标也是按照区别于其他城市的特殊地区标准来执行。
同时“油品标准执行起来本来就有难度,而且它还与当地工业的发展规划密切相关”。一些或主动或被动购置国Ⅳ车辆的车主发现,由于能够提供达标油品的地区非常有限,导致他们的车辆在运行的过程中时常会因为“吃不饱”、“吃不好”,而遭遇到不同程度的“行路难”。周嵘说,就北京而言,它不是一个“点”的概念,它的背后首先有一个亚洲区域经济的背景值,其次它是一个城市群中的一部分、一个工业地带、再者它有自身的发展特征、工业密集程度等。这些要素的叠加与城市的污染程度都是密切相关的。所以,单是北京制定了一个油品标准,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执行起来是有难度的。
周嵘说,理论上讲,北京与周边长三角地区的工业发展程度、污染程度是近似的。但北京的机动车保有量是全国最多的,达到500万辆的水平,油品指标是一个执行标准。在实际操作中,旧车淘汰、污染治理是有一个渐进的过程的,不可能在一夕之间实现。
业内专家告诉记者,油品国标严重滞后于汽车排放标准和有害物质控制标准的要求,一方面是有害物质和环保指标不同,但另一方面更主要地体现在实际供油上,供油“过渡期”造成了实际供油的空白,导致更严格排放标准实施受阻,也不利于在用车的减排。
而油品的标准制定,也掌握在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石化标委会”)手中。根据记者了解,在石化标委会中,90.9%的委员来自石化系统、2.3%的委员来自汽车产业系统、4.5%的委员来自环保系统;主任委员来自中石化,且秘书处设在中石化。
制定标准的权力一旦掌握在石化企业手中,不可避免地就会“充分”体现企业的利益和意见。
“尽管他们也体会到环保的压力,认识到油品升级的大趋势,但仍会千方百计地为自己争取利益和时间。”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移动源污染控制研究室副研究员岳欣说。作为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两名环保代表之一,他表示:“环保部门占的比例太少了,也没有体现环保需求的机制,环保的要求难以得到体现。”
2009年,国家标准委发布车用柴油规定,2011年7月1日全国应供应满足国Ⅲ标准(350ppm硫含量)的柴油。环境保护部却于2010年12月宣布,原定于2011年1月1日对柴油车实施国Ⅳ排放标准的时间表被迫延迟,暂定为2012年1月1日和2013年7月1日分别对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柴油车实施国Ⅳ排放标准。
“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油品标准都应该是一种产品标准,而国家的环保标准都应该前置于产品标准。在制定产品标准时,应优先考虑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的要求,但目前油品标准制定却陷入了怪圈。”岳欣说,现在除了中石化、中石油以外,全社会都认可油车标准应该匹配和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