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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案细节曝光:李是第一个施暴者

2013-08-06 09:21:07   来源:京华时报   

      曾怕李家背景受害人不敢报警

      后来张某首先给李某某打了电话,但是李某某表示这是嫖娼,并挂断电话。此后,酒吧经理丁某也得知了此事。在得知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后,几人担心报警没用,于是首先选择私了。

      丁某首先给李双江[微博]的司机打了电话。过一天后,见没有回应,丁某等人又给李双江的手机发短信,内容大约是,你是否是李双江,你儿子李某某轮奸的事情,你是否愿意出面解决,如果不理睬,我们将选择报警和通知媒体。但李家还是没有回音。

      当天晚上,丁某等人陪同杨某到派出所报案。

      □专家释案检察机关可以不定主从

      昨天,就此案当中检方起诉未定主犯从犯的情况,著名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对此作了解释:理论上讲,检察机关起诉是可以不定主从的,如果不定主从,说明这些人所起的作用都是一样的,没有必要区分主从。那么一般情况下,也可以认为这些人都是主犯。

      但是法院也有可能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更改,因为法院审判是不受检察院指控的约束的。即使检察院在指控的时候区分了主从,法院也可能在宣判的时候进行调整,这都是有可能的。

      □案情回放

      2013年2月19日,海淀公安分局接女事主杨某报警称,2月17日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人喝酒后,被带至湖北大厦内遭轮奸。

      2013年2月20日,警方将涉案人员李某某等5人抓获,该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2013年2月22日:网友微博爆料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被刑拘。

      2013年2月22日:海淀警方通报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轮奸被刑拘。

      2013年2月28日:李某某等5人涉嫌轮奸因案情复杂,拘留期限被延长一个月。

      2013年3月3日:海淀警方对李某某等5人向检察院移交批捕申请。

      2013年3月7日: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未检处批捕。

      2013年5月6日:海淀检察院受理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

      2013年7月初:案件补充审查一次。

      2013年7月8日:海淀区检察院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7月22日: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举行庭前会议。

      2013年7月29日:网友“解密哥”曝出此案的新版内情,经本报了解大部分内容得到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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