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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虚假广告乱象:为生活给钱就发

2013-01-23 16:26:39   来源:人民日报    
      虚假广告屡屡叫停,却从未真停。不是新生现象,没有灰色地带,禁止虚假广告流窜荧屏,法律条文有据可查,规章条例历历在目。但是,死灰复燃是虚假广告的恼人特质,禁而不止是政策失灵的现实无奈。是利益纠葛,还是监管缺位;是执法不力,还是有所顾忌,电视荧屏的广告“癣”,为何久治难愈?
      虚假广告,只是众多“老大难、易复发”问题的一个缩影,还有许多禁而不绝的现象和事件值得追问。如何根治顽症,本版解码栏目今起关注“一再放行的老问题”。
      ——编者
      
      去年医药广告违规率近六成
      县级电视台给钱就播软广告
      国家广电总局21日通报,要求停止播出“肝病治疗仪”、“毛主席翡翠金钻国表”、“纤体收腹衣加雅莉”、“姜老太鼻康膜”等55条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短片广告。
      这些广告的内容,无一不逾越国家广电总局划定的“红线”。比如,“肝病治疗仪”咨询服务广告属于总局61号令明令禁止播出的治疗肝病的广告;“东方红玉玺”购物短片广告,含有禁用的使用国家领导人、领袖形象等内容;“第五代智能手机——免费送笔记本电脑”等广告含有夸张宣传、误导消费等内容。
      “这次国家广电总局叫停55条电视购物广告,这不是硬广告,业内把它叫做软广告或二类广告。这类广告可以用鱼龙混杂来形容,做这种广告的,说实话靠谱的人家不多。”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SMG)副总裁兼广告部主任金仲波说。
      国家药监局曾有过统计,去年医药广告违规率达58.2%。据业内人士分析,上至省级卫视,下至基层电视台,都存在播放违规广告的现象,其中,市县级电视台的情况尤为严重。
      “按照国家药监局的规定,发布医药类广告必须有批文,对广告内容也有规定,比如不能使用医生、患者、儿童等。但在很多基层电视台,出现一些广告没有批文却播出,或超过批文核定内容之类的违规现象。”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医药事业部总经理刘泽辉说。
      更有甚者,一位电视台广告部负责人毫不讳言,目前县级电视台基本处于谁给钱就发谁的广告的情况,对于广告内容的把关几乎为零。
      析
      基层台受众少招揽不来好广告
      生存难缺监管违规创收成主流
      国家广电总局的禁令如剑在悬,但不少电视台却依然向违规广告“投怀送抱”。违规广告“野火烧不尽”的背后,是经济利益的驱动。
      “央视黄金时段几十秒的广告能卖数十亿元,可市县台不行,平台小、受众面小,尤其是那些经济状况较差的地方,哪个大广告商愿意来投广告?都知道这些乱七八糟的小广告不招人待见,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有业内人士一肚子苦水。
      据了解,目前市县电视台处于“四级办台”的底层,很多都是自收自支。随着“台网分离”,一些基层电视台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而他们最主要的创收来源就是广告收入。“许多电视台想尽歪招,比如大批次播放药品、医疗器械等虚假广告,或增加广告播出时间来填补空白时间段。”业内人士表示,钱的诱惑,让市县电视台铤而走险。
      一面是层出不穷的违规播出,另一面却是形同虚设的审查关卡,违规广告有了广阔的生长空间,很容易在流程中钻空子。有业内人士坦言,由于利益关联等原因,地方广电部门的监管经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市县台本身也缺乏专业的审查能力,“我们要求广告厂商提供营业执照、产品生产批文、产品合格证、广告许可证等硬性文本,但对于产品效果无从考证,广告夸大其词难以把关,有些批文或许可证有问题也很难求证。”安徽省某地级市电视台广告部负责人如此表示。
      如果继续追溯,无论行业协会还是国家广电总局,由于全国盘子太大,根本无法实现24小时的实时监控,有些违规广告专挑后半夜播出,很容易就漏过去,只能停留在事前发文和事后叫停的“两头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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