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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枪"谜团未解 漯河"副局长持枪打人"案了犹未了

2013-06-05 09:04:15   来源:中国青年报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苦苦等着案件开庭,几名被告人却已经刑满释放了。

      去年3月,河南省漯河市发生的“房管局副局长持枪打人”事件正以这种方式悄悄地落幕(本报2012年4月9日报道《“副局长持枪打人”事件调查》)。

      2012年4月3日,河南电视台“民生大参考”节目报道称,有记者在河南漯河采访一处名为“河畔雅墅”的非法建设后,遭到漯河市房管局召陵区分局副局长牛豪等人的围堵和殴打。在殴打过程中,牛豪还曾持枪威胁其中一名被害人袁虞卿。

      “副局长持枪打人”事件迅速成为舆论热点。公安机关依法刑拘了相关责任人,漯河市有关部门也认定“河畔雅墅”违法,依法予以拆除。

      随后,“副局长持枪打人”一案进入司法程序,郭存根等3名被害人委托律师对牛豪等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然而,在该案起诉、审理的过程中,甚至直到牛豪等人刑满释放后,郭存根等人均未得到检察院和法院的任何通知。

      “在这一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被剥夺了。”郭存根的代理人、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武希奇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2013年5月23日,郭存根等人通过特快专递把对牛豪等人持枪打人一案判决的刑事抗诉申请书寄给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

      “现在10天过去了,还没有得到任何回复。”6月3日下午,郭存根在电话中告诉记者。

      牛豪等人被判构成非法拘禁罪

      “4月20日,漯河的朋友告诉我,牛豪等人已经从看守所放出来了。”郭存根说,得知该消息后,他们当时“就蒙头了”。

      “刚开始还不相信,因为我们几个被害人从没有接到法院和检察院的任何通知,一直在等待开庭。”郭存根说。

      4月21日,“副局长持枪打人”一案的3名被害人委托律师前往西平县看守所打听情况。律师被告知,案件已经开过庭了,牛豪等部分被告人已刑满释放。

      第二天,不愿意相信这一消息的郭存根又来到西平县人民法院,找到负责审理该案的审判长了解情况。

      “审判长告诉我,案件已经开过庭了。我就问他,为什么不通知我们被害人?他的回答是,你们被害人已经和牛豪签过‘私了’协议,就不需要通知了。”郭存根说。

      据了解,打人事件发生后,牛豪曾与被害人袁虞卿、周大增和郭存根分别签订了“赔偿协议”,希望将此事“私了”,不再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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