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局承认曾抽取500万社保基金办公司
2013-04-23 15:45:44 来源:羊城晚报

4月19日,羊城晚报全国独家报道深圳市社保局间接办公司、开发廊宾馆,而其出资来源成疑(详见当日本版报道)。此文引发网络巨大轰动,养老“救命钱”被社保机构拿来办公司?网友骂声一片。22日下午,深圳市社保局为此特意召开新闻发布会,承认深圳市社保物业公司是社保局在1995年从社保基金中提取500万元注册的,社保局虽然在1996年将这500万元归还社保基金,但当时还是使用社保基金管理费维系该公司的正常运作。
深圳市社保局表示,社保物业公司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一直没有与社保局脱钩,社保局支持两者剥离。目前,社保物业公司的账目清晰,历年利润滚存从未分配,作为大股东的深圳市社保局也没有拿到过分红。
社保物业的历史由来
500万元社保基金注册而成
据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介绍,1994年,原社保局以社保基金出资,与原深圳市海天出版社融资兴建海天综合大厦。当时,该大厦既是基金财产,也是社保局机关所在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设于该大厦。由于该系统与深圳市医疗系统关联,承载着大量的数据传送、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实时服务,为了保障大厦安全运行,原社保局于1995年11月注册成立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社保物业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是从社保基金中支付的。
上世纪90年代,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各地停止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已经投资运营的项目需清理回收,原社保局在1996年1月将500万元注册资金及4.08万元利息归还社保基金,不过又用社保基金管理费维持社保物业公司的运作。黄险峰解释,早些年,深圳市财政并未向社保局拨款,该局按当时的规定从社保基金中提取管理费维系日常开支,其中部分管理费成为社保物业公司“存活下去”的资金来源。
与社保局未脱钩原因
资产未定性 辅助功能不可缺
黄险峰称,2006年2月,深圳市进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体制改革,起初拟定将社保物业公司纳入剥离范围,使其与社保局脱钩。但由于当时社保物业公司的开办资金不符合条件,对其资产性质难以定性,这才没有剥离成功。2008年,深圳劳动保障局就社保物业公司问题专题向深圳市政府报告,时至今日,对其资产性质的认定及清理剥离工作仍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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