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民营老板被官员非法拘禁 亿万资产被零元转让
2013-04-08 14:55:26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目前岩峰因“虚假出资罪”已被公诉至法院,现已被取保候审。
据齐力公司提供的一份专家论证意见显示,2012年12月26日,参加当天论证会的专家认为,卫宪法承包的厂子财产增值部分属于法人财产,而不是他个人的财产;厂子原来拥有的采矿权、经营权是一种行政许可,不具有用益物权性质,故不能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新盛公司的采矿权是通过缴纳采矿权价款方式依法有偿取得,不是“零资产”转让。
北大等高校五位法律教授对煅烧厂改制给出的法律咨询论证意见是:“以承债的方式受让平陆县钻矾土的煅烧厂实物资产的行为合法有效;煅烧厂改制程序公开透明、内容合法、虽存一些瑕疵,但不足以导致改制行为无效。”
“被迫流落天涯”是真的吗?
卫宪法称:“6年前我是民营企业家、亿万富翁,现在,我的钱不是赌没了,也不是赔没了,而是被人抢了。”2012年12月4日,60岁的卫宪法躲在北京的一家小旅馆里,开通了他的第一个微博。
2012年12月5日,在卫宪法发出的博文中有一条这样写道:“2011年10月,签发抢矿文件的时任常务副县长赵建新被双规,他老婆也被关了起来,我看到了一线曙光。数日后,双规被解除。不到一个月,赵建新再次被双规。几天后,12月10日,赵建新在双规期间离奇死亡,案件停滞不前。”
据卫宪法的代理律师潘茂华说,卫宪法曾和他说起过,关于赵建新的事他还打算写这样一条博文:“明天是赵建新的周年忌日,平陆官方讣告宣布赵建新是‘逝世’;按照平陆县委宣传部的口径,他的离奇死亡是自杀;按照运城市纪检委的通报,赵建新死亡期间因铝矾土厂改制收受贿赂被双规接受调查。赵建新因受贿畏罪逝世?多大点事要去死?不会是被灭口吧?没什么比丢了命更可怜。人死不结仇,可怜了孤儿寡母,可是有些人却用赵建新的尸骨来铺自己的富贵平安路。如果赵建新有罪,罪不至死。如果赵建新无罪,就应该还他一个公道。”
记者就平陆县铝钒土煅烧福利厂改制中出现的问题采访由运城市纪委牵头的专案组时,专案组组长说,采访要经过程序,如果运城市委宣传部同意,可以接受采访。
运城市委宣传部负责对外宣传的一位负责人说,不用联系纪委那边,他们不会接受采访的。
记者截稿时获悉,经中共山西省委决定,运城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已经调整,新任领导高度重视此事并批示有关部门启动复查。同时,平陆县的一名副县长潘长青(现平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因此事已经主动投案自首,此案已交由运城市盐湖区检察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