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强迫导游购买特定服装 印有香烟标识
2013-03-20 16:28:41 来源:大河报
[网友热议]
这创举有点儿另类,旅游局此举为洛阳整体形象减分
此事经网友在洛阳信息港发布之后,引起了众多网友围观热议,19日下午5时许,有关该话题的帖子浏览量已达数千次,评论近百条。一些网友设身处地地从导游角度进行了联想。
独步心海:遥想这一幕,一游客车上抽烟,导游欲制止,客人笑着说:“你们衣服都是黄金叶,俺这是支持你们呢!”
深度105:如果洛阳的景区中,导游都穿着带有黄金叶标识的服装,游客还以为是烟厂的职工在做广告呢。再者游客也不好分辨是哪个团队的导游,容易引起游客走散。
有的网友则从旅游局为烟草做广告的合法性方面进行了分析。
沧桑安然:旅游局你有什么权力给烟草公司做广告?这叫滥用公权!
洛阳藏宝:烟草不允许做广告,导游衣服上更不能允许做广告。闻名中外的魅力城市洛阳,让几百号导游身上都穿着黄金叶烟草广告,招摇过市,美其名曰统一形象,感觉这创举有点儿另类。
大多网友还担心洛阳市旅游局此举,会影响到洛阳市的整体形象。
皎月:大洛阳不能让“黄金叶”覆盖!
Butfg:大家讨论一下,这样做是给洛阳城市形象加分还是减分啊?你部门为了一点儿利益,要把人丢到全国和全世界吗?干脆让导游给游客每人发上一支黄金叶香烟算了。
[旅游局回应]
将缩小衣服上的香烟标识
针对此事,洛阳市旅游局回复称,他们收取导游员每人150元服装费,是根据全市旅游标准化九大重点领域提升等方面的要求“导游服务质量提升须二统一,统一标识,统一服装”收取的,服装全额费用为300元,政府补助50%(150元),由洛阳烟草企业赞助,导游员只缴纳150元。
至于导游反映的强制购买一事,负责此项工作的洛阳市导游服务中心张主任予以否认。张主任说,只有在洛阳市带团做地接的导游购买,如果导游在洛阳市不带团,不做地接服务,只需写个申请,就可以正常年审。
“在洛阳做地接的导游,穿什么衣服的都有,很影响导游职业的整体形象,很多游客反映导游穿的衣服很随意,不像工作人员。”张主任说。
对于部分导游因为衣服上的黄金叶标识太大、过于显眼而产生抵触情绪的情况,张主任说,他们已经和烟厂协商过了,接下来会让服装厂缩小衣服上的香烟标识。
[工商说法]
如未经审批即属违规
洛阳市导游服务中心此举是否合法呢?洛阳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一名工作人员称,《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利用媒体发布或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的媒介或者场所发布烟草广告,必须经省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授权的省辖市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
“目前,有关部门并没有就此事向工商部门申请,如果未经审批,强行要求导游穿着印有黄金叶标识和字样的服装,就属于违规变相发布烟草广告,我们可以予以查处。”该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