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生被宿舍窗玻璃砸伤 治疗17次未痊愈
2013-03-16 14:58:51 来源:今日早报
17次治疗未痊愈
家属要求学校赔偿
为了让小芸的伤口得到进一步修复,父母带她前往整形医院治疗。麻烦的是,伤口虽愈合,但留下了粗长的疤痕,而且无法控制疤痕不断扩大。
2010年7月开始,小芸跟父亲前往上海治疗,疤痕才得以阶段性控制。2011年10月,被医院诊断为增生性疤痕。
截至去年10月20日,小芸先后17次跟父亲一起赴上海治疗,伤口至今未痊愈,医生嘱咐她,每4周进行一次治疗,直到疤痕彻底稳定为止,但时间会比较长。
为了不耽误学业,这几年,小芸都是趁着周末时间去治疗,即便这样,每次也要向学校请一天假。
因为担心和学校谈赔偿的事,会影响女儿的情绪和学业,小芸的父亲打算,等孩子毕业后,再和学校谈赔偿。
去年,小芸顺利考上当地一所重点中学。但和原学校的赔偿问题,双方却并没谈妥。
去年12月,小芸的父亲将学校告上法庭,认为女儿受伤是学校对学生宿舍的硬件设施缺少必要的维护所致,自身无任何过错或过失,校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要求学校赔偿各类费用共计18万多元。
近日,平阳法院审理后认定,小芸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由于校方未尽到管理责任,让她遭受了人身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判决学校赔偿小芸4万多元。另外,对于后续治疗费及整容费,因未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法院未予支持,可待实际产生后另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