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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乞讨不成抓伤女子脸 称不给钱伤其自尊

2013-03-14 11:42:31   来源:武汉晚报   


      闻报警足下生风溜之大吉
      这段视频只有3分多钟。民警吴飞说,女孩姓曾,后来发现自己脸上竟然出血了!在循礼门下车时,她奇迹般地又遇上了这名老者,曾小姐跑到他跟前理论:“你把我抓流血了,我要报警!”还迅速抢拍下了老者的正面照。
      听到这话,原本“颤颤巍巍”的老者突然足下生风,一溜烟跑不见了。
      上午10点多,曾小姐报了警,地铁2号线派出所受理。
      民警们找到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迅速锁定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开始排查。但奇怪的是,从那天起,老者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在监控中出现过。
      但民警们并没有放弃,3月11日,留着山羊胡、戴着小眼镜的老者再次出现在常青花园地铁站站台,巡查的民警看着他“眼熟”,将他控制。

      认为没给钱“伤自尊”了
      老汉王某今年65岁,是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来汉已多年,以乞讨为生。他身体健康,根本不是残疾。
      刚开始,王某不承认,辩称“年纪大了,记不清楚了”。当民警将车厢上的监控放给他看,他大吃一惊:“车厢里还能录像?”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终于承认了当时抓伤女孩的事实。但他还是有些不服气:“我都给她下跪了,她还不给我钱,侮辱了我的人格,伤自尊了。”他还交代,抓伤女孩后,他还用方言骂她“老鳖依”(意为抠门,小气)。
      王某交代说,那天抓伤女孩后,他害怕被警察抓住,又临近过年,他就回罗山老家了。8日他才回汉,准备继续乞讨的营生,没想到才回来4天,就被民警捉了。

      每天有固定“乞讨路线图”
      王某到案后,民警还穿便装带王某来到他在宏基客运站附近的临时居住地,这是一个小旅馆,每天房租30元。王某丢给房东150元钱,说:“这房子给我留5天,我去外地办点事,过后便回来。”
      在王某的住处,民警还发现了两大袋子零钞,基本上都是1元或5元,也有少量10元的,全是王某乞讨得来的,王某还有一个白色的翻盖手机。
      王某交代,他每天早晨出门后,先到宏基客运站乞讨,再到傅家坡长途客运站乞讨,然后在中南路上地铁2号线,坐到循礼门站后,再转乘轻轨,这就是他一天的“乞讨路线图”。王某说,他一天的乞讨收入还不错,每天最少100多元,好的时候能“赚”200多元。
      警方提醒,流浪乞讨人员不得在车站、列车内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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