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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在两家医院检查费用相差10倍

2013-03-08 13:47:16   来源:华商报   


      医院:检查项目多是对病人负责

      昨日上午记者在咸阳丽人妇科医院看到,医院环境比较整洁,但病人并不多,没有其他公立医院那样门庭若市的气氛。

      对于小云的投诉,丽人医院的业务副院长杜荣光解释说,做这么多的检查主要是对病人负责,防止有其他病没有发现而引起医疗上的事故。从学术角度来看,做这么多的检查不过分。另外,医生是根据病人的病情,准备为其在门诊用“利普刀技术”治疗,所以按照相关手术要求,对病人做了比较详细的检查。

      在诊疗时,医生和患者之间应遵循彼此双方“知情和同意”的业内基本原则。那么,医生向小云告知这些检查和花费了吗?杜荣光说,医生应当向患者说明。但小云说,头一天医生只是让不停地检查化验,她只是交钱,第二天交完钱后才告诉她还得1000多元,继续治疗7天就可痊愈。

      医院在对病人治疗时,有没有过度医疗?其他医院怎么只进行了3项检查化验就确诊了病情?杜荣光说,他们认为没有过度医疗,医生是根据其对病情的掌握进行相关诊疗的。“其他医院检查项目少,可能是人家医生医术高吧!”

      同行:三项检查就能确诊

      从丽人医院的门诊病历看,小云经过七八项检查诊断,结果是“2度宫颈糜烂和盆腔炎”。从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门诊病历上看是做了3项检查,诊断结果是“1度宫颈糜烂”。对于这两份检查诊断结果,记者先后咨询了咸阳市两位均从业20余年的女性妇科副主任医师。两位副主任医师看完两份病历后均表示,虽然从学术上说,检查越详细越好,这样可全面掌握病人的基本情况,但在正规医院实际诊疗过程中,医生会对病人的病情进行针对性的检查,而不是这种“套餐”式的体检。像患者这种症状,一般通过基本的三项检查就能基本确诊病情。这种常见的宫颈糜烂妇科病,其实就是妇科炎症,直接对病人病灶(病患处)用药,比打吊针效果好得多,在咸阳最高级别的医院有300元诊疗费用就差不多够了。此外,医生应告知病情,取得患者同意才能进行相关诊疗,也得为患者的利益考虑,让患者花最少的钱能看好病。

      据知情人透露,一些专科医院为了利益,对病人诊疗时经常存在一些如“打包”式的过度医疗检查,不管该不该的检查一起上,增加病人就诊负担,病人并不知情,以为医生为自己好,稀里糊涂只掏钱。

      昨日下午,咸阳市卫生局医政科杨科长表示,他们将对此事展开调查,给患者一个满意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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