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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破获两起卖肾 暴利超贩毒利润十多倍

2013-02-27 14:24:26   来源:新京报   

      去年4月份,两人计划充当“黑中介”组织他人卖肾。两个月后,邓开军与李盛昌在鄱阳县城城北租下一套民房。此后,两人开始通过他人介绍或网上直接联系等方式,陆续招募十几名卖肾者来到鄱阳,由专人在出租房内负责看管照料。在经过医院身体检查及抽血采样后,卖肾者的血样被送到湖南长沙配型。
      2012年7月25日,李盛昌等4人全部落网,10多名卖肾者也被当地警方解救,其中年龄最小的仅18岁,最大的27岁。
      而景德镇警方破获的“卖肾案”的犯罪手法如出一辙。在两名广州“老板”的遥控下,吴某等多名“黑中介”通过网络联系卖肾者到南昌集中封闭看管,然后再到景德镇进行非法摘肾手术。
      而为了寻找肾脏移植受体,李盛昌等人除了通过网络发布信息外,还经常出没于全国各大医院的透析室附近,一旦发现有换肾需求的患者或家属,就立即上前搭讪。

      层层加码滋生暴利链
      鄱阳县办案人员透露,卖肾者一个肾一般只能卖得几万元,而“黑中介”找到有买肾需求的尿毒症患者家属,售价却在28万元以上。从卖肾者廉价的回报到用肾患者高昂的支付,层层加码的交易背后,是“黑中介”、团伙头目、手术医师、麻醉师等众多人员如“血蛭”般的利益吸附。
      景德镇市办案人员透露,景德镇“卖肾案”中,每名卖肾者都要在手术前签下“捐肾志愿书”,在摘肾后可获得2万元,“黑中介”则每例获利3000元至4000元,通过网络联系前来手术的麻醉师每例获利6000元。
      此外,提供非法摘肾场所的民营医疗机构还要抽取更高的“报酬”。
      据了解,至案发时,景德镇市昌江区某社区医院院长周某主刀共非法摘取肾脏13例,每例收取手术费3.7万元;景德镇市浮梁县某民营医院则提供场所,由“黑中介”头目自带医生前来共做摘肾手术5例,院长邹某每例收费2.6万元。
      “人体器官非法交易的暴利甚至比贩卖毒品还高。”负责遗体捐献相关工作的江西省红十字会秘书长戴莹说,目前我国等待器官移植的人数超过150万人,但能获得移植的仅为1万人,巨大的需求缺口为地下交易提供了空间。

      说法
      “监管手段少流于形式”
      记者调查发现,卖肾团伙组织非常严密,经过肾脏买卖双方成功配型并谈妥价格后,他们往往选择没有资质的民营医院甚至小诊所进行移植手术。
      据景德镇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汪凯介绍,“案件中涉及的医院要么只有做腹部手术的资质,没有资格做肾脏手术,要么连做外科手术的资质都没有。”
      “这既说明部分民营医疗机构超诊疗许可范围行医的现象普遍,又暴露出管理部门监管手段单一,监管流于形式。”江西省社会学会会长王明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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