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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江之子涉轮奸细节曝光 涉案5人已被刑拘

2013-02-23 08:37:26   来源:北京晨报   
      昨天中午有网友爆出“李双江之子李冠丰(原名李天一)因涉嫌轮奸已被刑事拘留”。下午,海淀警方向记者证实了“李某”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记者昨晚通过多方确认,“李某”即李双江之子,而此次被拘距离其2012年9月18日被解除劳动教养刚刚过去了半年。

      编辑爆料: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
      “北京来电:海淀公安分局昨天晚上以涉嫌轮奸刑事拘留了一名叫‘李冠丰’的年轻男子。名字虽然改了,但还是有人认出来他真正是谁。”昨天11点零4分,实名认证为“香港《南华早报》网站编辑”的网友“王丰-SCMP”在其微博中爆出这一消息。由于其在微博结尾处附上了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的资料链接,也引得网友纷纷推测微博中提及的“李冠丰”便是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
      2011年,15岁的“李天一”曾因打人被劳动教养一年,去年9月刚刚被解除劳教,仅仅半年后再次被爆出涉及刑事犯罪,而且情节较之上次更为恶劣,因此网友在转发之余也纷纷感慨“这孩子坑爹”。

      警方确认:涉案5人已被刑拘
      昨天下午,海淀警方向记者确认称:2月19日,海淀分局接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遭轮奸。接警后,海淀分局立即开展工作,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5人抓获,目前该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记者随后致电警方,但对方表示案件正在办理中,暂不方便透露更多细节。
      而记者从知情人处确认,李某即李双江之子。另据记者了解,2012年“李天一”被解除劳动教养后,其父亲李双江便为其改名为“李冠丰”。
      昨天下午,记者多次拨打李双江、梦鸽夫妇的手机电话,接通后均无人接听。

      律师说法:或将面临十年刑责
      据此前警方通报的情况,李双江之子“李天一”1996年4月出生,其被抓获时未满17岁。
      记者也就李双江之子即将承担的责任咨询了律师。
      北京市合川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于飞告诉记者,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两人以上轮奸的”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形,可能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于律师同时表示,法律同时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于律师告诉记者,由于目前警方通报的情况中无法看出“李某”在强奸行为中所起到的作用,因此只能推断其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由于其此前已有劳动教养的记录,而且刚刚解除劳动教养不足半年即犯新罪,因此这也属于量刑中会考虑的情节”。
      “即使其在轮奸行为中只起到协助作用,预计刑罚也不会低于三年的基本刑,而如果其具体实施了强奸行为,即使其作为未成年人能够从轻减轻处罚,最终刑罚仍有可能在十年上下。”于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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