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窗口改或二季度开启
小中大2013-04-10 11:23:37 来源:经济参考报 点击:
自2011年12月26日,广东、广西两地启动天然气价改试点以来已一年有余。“在总结两广试点的基础上,经过几次修改讨论,目前价改试点扩大的方案已经敲定,上报到国务院相关部门,定价方法还是采用市场净回值法。不过目前这还只能说是一个过渡方案,算是给市场一个调整和适应的时间。”上述消息人士透露说。按照惯例,每年的一、四季度是用气高峰期,所以二、三季度将是价改推出的较好窗口期。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也指出,价改不等于大规模涨价、立马涨价,价改目的是理顺国内外、上下游天然气的关系,而这是一个长期、循序渐进的过程。
为了化解终端涨价难题,上下游传导机制和阶梯气价制度将配套逐步推行。国家发改委在今年两会上明确提到,“全面实施天然气价格改革,试行居民阶梯气价。”
事实上,去年8月份江苏南京、无锡、徐州、淮安等多个城市率先出台阶梯气价听证方案,12月湖南长沙、株洲、湘潭等多个城市施行阶梯气价。广东、河北、江西、安徽、吉林等省份也提出今年要逐步推行阶梯气价,并建立购气成本与城市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联动机制,即当国家和省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及管输费时,将顺价调整终端销售价格,无需再次举行听证会。
“有些地方政府开始试行居民阶梯气价改革,但需要有全国性的改革方案,包括门站气价形成机制、终端气价传导机制与阶梯气价制度的整体配套。这可能也需要一些时间。”林伯强表示。
此外,目前中国天然气价改集中在中下游领域,也就是门站价及终端用户结构价,而出厂价、管输价方面的价格改革仍显停滞。
“已经天然气定价市场化的英美首先在上游就是开放的,然后是拆分中下游业务,最终形成竞争市场。”卓创资讯分析师李祾譞建议,采取天然气生产、输送、配送分开核算,单独计价收费,井口价格与竞争燃料的价格相关联,价格水平由市场供需调价,输配送服务费率按成本定价并由政府监督的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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