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坏账悄然就地改嫁
小中大2013-03-01 10:42:39 来源:时代周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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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将增加一个官方的“出口”。2月18日,路透社援引两位消息人士的话称,中国财政部联合银监会已于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各省可成立地区性的资产管理公司,负责收购处置当地金融机构产生的不良贷款。消息发布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财政部官员处获知,“财政部目前肯定没有下发这方面相关文件。”根据去年文件规定,后续补充文件由银监会负责,2月19日,《经济参考报》记者则从银监会方面获悉,银监会近日也未下发该通知。但由此引发业界对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置问题的关注,本报记者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事实上去年2月份财政部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已经开始执行,只是尚未引起更多注意而已。
明确地方AMC收购范围
延续数年的银行不良贷款存量和不良贷款率“双降”趋势,正在出现逆转。银监会数据显示,2012年第三季度,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首现反弹,为0.95%,较前两季度上升0.01个百分点,到年底,不良率已小步攀升至0.98%。
“2012年银行不良贷款和企业应收账款开始呈上升态势,并可能在2013年成为较为严重的问题。”渣打银行在一份2013年度展望报告中如是指出。由于受新巴塞尔协议约束影响,商业银行在对资本充足率有更高要求的情况下,对不良贷款处置的紧迫性明显增强。
财政部、银监会的通知即在此背景下出台。事实上,去年2月,财政部、银监会已下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提出在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大AMC(资产管理公司)以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依法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或经营公司。“各省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只可设立或授权一家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只能参与本省(区、市)范围内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工作,其购入的不良资产应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外转让。”
时隔一年,近日下发的通知则明确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参与收购的范围,并鼓励地方政府推动辖内不良资产批量转让(10户/项以上)。
“这次出台的通知就是明确各地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的资质认可条件,各省市政府可以新设或授权资产管理公司参与银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来推动银行机构不良资产的处置速度。”一位监管层人士表示。
在分别对应四大国有银行的四大AMC之外,地方新设资产管理公司,使得近年来迅猛发展的地方金融机构也有了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的官方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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