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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民政局:今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将开始

2014-03-01 09:30:10   来源:齐鲁晚报   
      记者27日从枣庄市民政局了解到,枣庄近500家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将接受年检,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和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的,或者强制企业加入社会团体的或为不合格。
      据了解,参加年检的组织主要为,2013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民政系统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前;逾期未报送年检材料的,视为未参加年检。今年的年检开始使用网上预审,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先在网上填报,并在网上预审。
      据了解存在以下情形的情节较轻的,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不合格: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核准、报批手续时弄虚作假的;以各种形式设立“小金库”或存在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等财务管理问题的;行业协会商会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兼任职务的,有关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辞去兼任的社会组织职务并履行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负责人备案手续的;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和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的,或者强制企业加入社会团体的。对1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给予警告;对1年未开展活动的,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予以撤销登记。据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有10余社会组织因超标索要会费或向企业索要赞助等行为年检或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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