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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 获奖得5万元

2013-02-26 13:49:48   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今天从省文化厅获悉,由省政府设立、省文化厅具体承办的全省文化创新奖最高奖“山东省文化创新奖”,日前正式出台评选奖励办法。省文化创新奖每两年评选一届,表彰30项文化创新优秀成果,每个获奖项目将获得5万元奖励。评选奖励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文化创新奖的评选范围分为9个专业领域,包括公共文化服务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文化产业、文化市场、演艺创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科技、艺术教育、对外文化交流。其中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先进模式、文化体制改革中的先进管理理念,以及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市场监管、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高新技术应用等,都可纳入评选范围。

      从评选标准来看,单位及个人都可以参选。据介绍,省文化创新奖是对文化实践过程的奖励,授予对象为在文化行业各领域中以科学理论、科学方法、科学技术实施创新,为促进文化的创新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项目完成人。在文化实践过程中,对文化强省建设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在观念和理念、内容和形式、机制和体制等方面开展创新,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都可获得参选资格。

      省文化创新奖分别由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省直各文化单位、省直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等负责组织推荐、申报。申报时间距完成时间不超过三年,且在参评期间不涉及法律纠纷。相关方面专家学者将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奖励经费和评选工作经费由省财政专项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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