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网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修订出台

2012-05-06 09:01:03   来源:枣庄日报    

        经过修订完善后的《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印发,自今年5月1日起执行。新《管理办法》对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条件进行了修订,强化了对参评专业技术人员对经济社会发展突出贡献的要求,弱化了一些科研等次的要求。
        新《管理办法》还要求参选人员须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将管理期内的专家津贴提高至500元。新《管理办法》更加符合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为使我市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把先进的科学技术积极应用于实践,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将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

     

上一篇:卫生部紧急通知二级以上医院设警务室
下一篇:知识产权局等发布加强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