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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枣庄市导游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2012-02-21 09:47:25   来源:枣庄网整理   
    各区(市)旅服局,高新区旅服办:
    为贯彻“增强导游职业技能、提升导游服务质量”的主旨,以解决导游服务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为切入点,根据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导游员年审工作的通知》(鲁旅办发[2011]171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11年度我市导游人员年审及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审报名时间及需提交的材料
    (一)年审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2月21日前。
    (二)旅行社专职导游员提交材料:
    旅行社专职导游员为与旅行社签订经劳动部门确认的劳动合同的导游员。
    1、导游证(IC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导游资格证复印件1份;
    4、《职工花名册》、《2011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收据》、《劳动合同》、《招用职工登记表》(以上需查验原件)。
    (三)社会导游员提交材料:
    社会导游员为除专职导游员以外的其他导游员。
    1、导游证(IC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导游资格证复印件1份。
    (四)所有参加导游员年审培训的人员除提供需提供的材料外,另需填写《枣庄市专职导游注册登记表》(附件1)或《枣庄市社会导游注册登记表》(附件2)及《枣庄市导游(地接)人员年审申报表》(附件3),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各区(市)旅服局行业管理科,由各区(市)旅服局行业管理科统一汇总后,报送市旅服委行业管理科。
    二、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2月22日-24日
    第二期:补审时间待定
    上课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各区(市)旅服局、各旅行社要严格按照全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时间安排表》(附件4)组织导游员报名参加培训。
    (二)培训地点:枣庄大酒店二楼大会议室
    (三)培训费用:200元/人,参加培训人员每人发放教材2本。
    三、导游员不予通过年审的情况
    (一)不参加年审培训及考试或未通过年审培训考试;
    (二)年审培训过程中弄虚作假、扰乱课堂纪律;
    (三)2011年从事导游业务累计扣分达到10分。
    四、相关要求
    (一)未参加本次年审、年审培训课时不足及年审考试未通过者将参加补审培训,补审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年审结束后将年审结果在枣庄旅游政务网及《枣庄日报》进行公示。
    (三)未通过年审者或暂缓通过年审者任何旅行社不得聘用其从事导游业务。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各区(市)旅服局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市中区旅服局
    张颖
    3083235
    601287023@qq.com
    滕州市旅服局
    刘凤君
    5888585
    sdtzlyjszx@163.com
    山亭区旅服局
    马弘
    8812699
    sthyglk@163.com
    薛城区旅服局
    任森
    4488986
    senbao@126.com
    台儿庄区旅服局
    汴波
    6621295
    tezhyglk@126.com
    峄城区旅服局
    华平
    7711118
    sdzzycta@163.com
    高新区旅服办
    穆本同
    8693869
    Mbt30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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