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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上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每年人均3400元

2016-06-12 09:13:16   来源:枣庄网整理   
        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2016年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00元,提前达到省定扶贫线。

    据悉,枣庄将加强贫困人口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将加大农村幸福院建设力度,优先改善贫困村养老服务条件。此外,落实农村五保供养财政保障政策,将贫困村“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在加大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力度方面,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按规定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投入力度。

    在采访中,财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将推进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2016年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00元,提前达到省定扶贫线”。此外,在脱贫攻坚期内,将进一步健全低保标准与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联动机制,动态、适时调整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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