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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如存在负一层,一楼住户应交纳电梯费

2014-02-25 17:50:58   来源:滕州日报   
      “我家住一楼,为啥每年还要交400多元的电梯费?”2月22日,家住远航国际·水晶城的李女士打来热线咨询,小区物业向高层住宅一楼住户收取电梯费合理吗?

      据李女士介绍,她家住在高层住宅一楼,自入住以来,每年都向物业交纳电梯费,这令她不满。“使用电梯的业主,交纳电梯费自然是合理的。而我家住一楼,每天出行根本用不到它。”李女士认为,小区物业向他们一楼业主收取电梯费不合理。“即使上楼串门,楼上业主也交过钱,就像楼上来了客人,不能让客人交电梯费吧?”

      对此,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电梯是高层住宅配套设施之一,且负一层有储藏室,属于所有业主共有及使用,所以小区物业收取电梯费是合理的。至于收费标准,是按住户建筑面积计算,楼层越高,费用越高。

      随后,记者走访了滕都帝景、爱家豪庭、西班牙庄园等小区物业,对方均表示电梯属于高层住宅公共设施,所有住户理应交纳电梯费。

      据市物价局收费科工作人员介绍,如果高层住宅存在负一层,则住在一楼的业主应交电梯费。目前,电梯费收取没有统一标准,各小区物业根据电梯在使用中产生的实际费用进行据实结算。收取费用前,物业公司应单独列账,公布每月耗电量、电费总额和维护检测费用及分摊办法,并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向物业使用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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