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枣庄严查机动车环保标 治理公交“冒黑烟”
2013-12-09 16:18:11 来源:大众网枣庄
-
今天上午记者从枣庄市环保局了解到,为提高空气质量,尾气达标排放,近日,枣庄市环保局联合枣庄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光明大道开展机动车环保路查、路检活动,以劝导、警告为主,不做处罚。2014年1月1日起,将对无环保标志、假标志等车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随着我市汽车保有量的急剧上升,汽车尾气已成为影响我市大气环境的重要原因之一。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有害有毒物质和细微颗粒物,不仅危害人体健康,也是造成雾霭天气的重要元凶。为减少机动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我市自2012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截至目前,已检验机动车20余万辆,发放环保标志20余万套,基本实现对全市机动车的环保检验。
12月4日,枣庄市环保局联合枣庄市公安局高新区交巡警大队在新城光明大道开展机动车环保路查、路检活动。 本次路查、路检工作,2013年11月1日-12月31日为检查过渡期,过渡期内以劝导、警告为主,不做处罚,责令车主整改。2014年1月1日起将对无环保标志、假标志等车辆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同时,针对城区内公交及相关车辆“冒黑烟”情况,市环保局本着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治理措施。一严格检验,中心下发文件,要求各环检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标定,及时清理、更换取样装置,确保检验设备准确;强化现场监管,在对公交车进行检验时,环保驻站员全程监督引车员的操作过程,确保规范检测,杜绝一切作弊行为。二督促公交公司加强技术培训,严格维护保养。及时更新老旧车辆,不能更新的增加维修频次,保证车辆健康行驶;培养驾驶员良好的驾驶习惯,杜绝由不规范驾驶造成的“冒黑烟”现象。同时建议市政府对高污染车辆淘汰实行经济补助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加快老旧车辆和黄标车淘汰步伐,及时更新新能源车辆,从根本解决“冒黑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