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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首次公布“失信人”名单

2013-12-02 15:35:18   来源:枣庄日报   
      11月26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向社会集中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37名“失信人”被曝光,执行标的额总计达1200多万元。这是自2013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施行《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来,我市首次曝光“失信人”。

      这次曝光的37名“失信人”名单信息全部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此外,市中区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将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公之于众,形成压力,迫使其为了恢复名誉而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达到促进执行的目的。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还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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