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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医改动起来:药品零差价 推行先诊疗后付费

2013-11-27 14:27:32   来源:枣庄晚报   
      2013—2014年是全面实施《枣庄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系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关键年,日前,我市再次明确了2013—2014年医改的主要任务:着力提升基本医保水平,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持续深化基层综合改革,有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信息化、社会资本办医、药品流通和医药卫生监管体制等配套改革。

      医保是大多数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我市2013—2014年医改规划中,要求巩固基本医保覆盖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稳定在97%以上。提高城乡基本医保保障水平,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和75%以上,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同时,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医保管理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疾病保障制度等。

      据介绍,此次医改还涉及到药品价格方面的内容。《任务》要求确保药品“零差价”销售到位,在试点医院药品均按照购进价格进行销售,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并加快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压缩采购中间环节和费用,着力降低虚高价格。

      挂号难,不少市民在就医过程中都遇到过,在此次医改中,将进一步推进预约挂号、节假日门诊、优质护理等措施,在区(市)及以下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全面加强就医流程和医疗服务精细化管理。健全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增强医疗服务连续性和协调性,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加强质量监控。同时,开展单病种质量监控,规范医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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