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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法院公布37名"老赖"名单 接受"信用惩罚"

2013-11-27 11:11:18   来源:大众网枣庄   
      “拒不履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等几项失信情况发生在枣庄市市中区法院公布的37名“老赖”身上。今天上午,37名“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欠款数额被公布,用全社会监督破解执行难问题,让“老赖”接受“信用惩罚”。

      “老赖”开豪车住星级宾馆 却拒不履行义务

      在公开的这批"老赖"名单中,共有30名自然人、7名法人。公开的信息既有被执行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执行标的,还有被执行自然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据介绍,在这批老赖名单中,审结日期最早的距今已经有6年了。

      大多数的“老赖”是拒不履行执行命令,还有部分“老赖”则因不提供财产现状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老赖”桑长华2007年立案欠债主60万元,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而在此期间,桑长华多次出入三星级宾馆并开豪车出入被以“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拒不履行义务”失信情形予以公布。

      市中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褚衍昶介绍,执行难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难题,长期以来,债务人欠债不还、不守信用、逃废债务、规避执行成为一种社会顽疾,尤其是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后,相当一部分债务人不仅不自觉履行义务,甚至采取各种手段对抗执行。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法院2008年至2012年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7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自动履行的不到30%。

      通过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从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来看,促进诚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从人民法院自身的执行工作来看,是为了促进执行,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市中区法院是最先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人名单的法院,我们希望要通过信用惩戒手段,使被执行人的信用好坏和其经济利益、个人名誉、交易机会、生存空间直接联系,建立‘守信者赢,失信者亏’的评价体系,由此迫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起到促进执行的效果。”褚衍昶说。

      公布“老赖”名单督促履行义务 执行完将删除其信息

      针对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问题,法院可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多种渠道进行通报,分别为:人民法院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被执行人产生舆论和社会压力,从而促使其履行义务;通过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通过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通过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的,通过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用惩戒功能,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不断提高被执行人的失信成本,让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一旦失信,寸步难行,从而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作为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的存在和运用,必然会对个人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产生很多有形或无形的不利影响,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商业信誉产生重大影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在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定义务后,人民法院将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其失信信息,不再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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