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1月20日举行
2013-11-14 15:28:56 来源:枣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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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上午,枣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召开,决定枣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1月20日在枣庄市人大机关举行。枣庄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蒋英建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兆同、徐玲、杜永光,秘书长刘儒良出席。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邵军关于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市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尤其是在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强化措施,认真落实,促进了相关工作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要求,市政府对于尚未办理到位的代表建议继续抓好督促办理,有关专门委员会继续做好跟踪督办工作,确保让代表们满意。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有关事宜。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对台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生态农业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实施科技创新推动城市转型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情况暨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其他事项。会议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农业与农村委、民侨外委关于所涉及议题视察、初审专项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并对做好常委会会议筹备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枣庄市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及市检察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报告的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同意市政府、市检察院落实情况的报告,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继续抓好督促落实。
会议还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提出要求,对下一步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作出部署。
市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副秘书长及有关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