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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13所中小学将被重点抽查教育收费

2013-11-06 17:00:33   来源:齐鲁晚报   
      近日,枣庄市物价局正式启动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专门针对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收取捐资助学款、借读费等九个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查处,其中,枣庄市内13所中小学将会被进行重点抽查。
      据了解,此次重点抽查学校名单已经出炉,其中薛城区的枣庄八中、实验小学;市中区的枣庄十六中、文化路小学;峄城区的枣庄一中、实验小学;台儿庄区的枣庄二中、实验小学;山亭区的枣庄十八中、实验小学;滕州市的滕州一中、滕州二中、实验小学,将被作为此次教育收费重点检查单位。结合枣庄地区实际情况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强收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借读费、赞助费行为;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特别是评议公告目录以外教辅材料行为;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行为;以热门专业、学分制名义提高标准收费的行为;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行为等进行重点查处。
      据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公办幼儿园仍实行现行标准,其中,省级幼儿园代办费全日90元,保育费25元;市级幼儿园根据一、二、三类等级分别收取代办费60元、50元、40元不等,保育费20元、18元、15元不等。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只收取作业薄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只收取作业薄费和课本费。高中国办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规范化学校),每个学生每学期800元,城市高中每生每学期500元,农村高中每生每学期300元。
      为了严格公办高中择生标准,学校必须严格执行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的“三限”政策,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实际招生总人数的20%。省级规范化学校不分城市和农村,择校费标准统一为每生每学期1600元,城市高中每生每学期1000元,农村高中每生每人600元。若学校已收取学生择校费,则不得再收取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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