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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网上点名道姓曝光小三引热议 律师:侵权

2013-11-06 15:13:53   来源:枣庄新闻网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网上发帖、留言、表达意见,民意畅达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如诽谤、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网络侵权现象。11月3日,枣庄贴吧里名为“大家速来围观,顶起来”的帖子引起热议。“男人要强强”的网友发帖骂破坏自己婚姻的“小三”,还公布了对方的照片和电话。尽管该女子的遭遇让人同情,但法律界人士表示,该女子此举可能涉嫌侵权。

      近日,内容为“大家都认识认识这个女人,专门破坏别人家庭的‘小三’”的这则帖子引起了不少网友热议。该帖中,发帖者称“小三”是临沂洗脚女,在明知他人有家庭的情况下,还纠缠不休,发帖者忍无可忍就给对方打了电话,结果对方说:“自己看不好还怪别人。”发帖者还公布了“小三”的照片和电话号码,在帖子中发帖者使用了诸如“贱货”、“不要脸”等较为激烈的言辞,并要求网友帮忙转发。

      这则帖子发表后,网友们的看法不一,不少网友都跟帖表达了意见。有的网友认为“小三”很可恶,认为“小三”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而有的网友则认为即使确有其事,通过这种方式曝光“小三”隐私触犯了法律,建议通过其他方式解决问题。

      网友“一缕幽香”跟帖说:“跟已婚男人在一起本身就触犯了道德底线,还冠冕堂皇的说是别人管不好老公,说什么为了爱,世界上那么多未婚男人不选偏要破坏别人家庭,是想证明自己多有魅力多了不起吗?纯属犯贱!遭人唾弃是应该的!这种女人就应该被公诸于世,让她的父母看看他们教育出的是什么样的孩子,我支持楼主做法。”网友“Hope”则认为:“出轨的男人最可恨,女人没必要为难女人。”

      网友“侬本多情”跟帖说:“骂人的话同样涉及道德问题,为什么只追究小三的错,作为夫妻你们出现问题了吗?彼此试着去解决了吗?不要一味的责怪别人。”

      “网上发帖点名道姓骂‘小三’,即使帖子内容都是真的,发帖者也构成了侵权。‘小三’可以依法维权,要求发帖者停止侵害,并承担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针对这则帖子,山东诺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武律师表示。

      据悉,《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11月5日,记者发稿前发现,该帖子已经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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