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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钱不办事男子招杀身之祸 被残忍分尸

2013-10-22 15:56:16   来源:齐鲁晚报   
      2012年6月7日有村民在山亭区北庄镇单独发现一个人头,周边找不到身体。经过一年多侦查,今年10月11日,警方分赴上海和滕州将两名杀人嫌犯抓获。
      2012年6月7日21时许,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青石岭村村民报警称,在山亭区北庄镇马窝村大桥往西100多米处的河坑内发现一个人头。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孤零零一个男子的人头被置于河坑中,但是现场周边却找不到尸体的其余部分。这一事件在当地一时造成很大影响,山亭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与北庄派出所随即组成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
      专案组民警在枣庄市公安局业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2013年5月7日确定无名尸体为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柴林镇人范某。专案组民警围绕范某的家庭背景,立即开展走访调查工作。2013年8月,锁定山亭人俞甲(化名)和俞乙(化名)这一对兄弟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分析研究犯罪嫌疑人心理特点、社会关系、活动轨迹和潜逃方向等,制定抓捕方案。10月11日,专案组民警经过摸排踩点,分别在上海市和滕州市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据了解,被害人范某和俞甲曾经是关系很好的战友。当年在部队快要到退伍时限的时候范某向俞甲承诺,说自己认识很多“权利人士”,可以为即将面临退伍转业的俞甲安排一个好的去处。不过打点这些关系需要一部分钱,于是俞甲就给了范某近八万元钱。然而范某拿到钱后并没有实现对俞甲的承诺,俞甲便向范某索要自己的钱。范某不给,俞甲和弟弟俞乙恼羞成怒便起了杀心。2012年6月7日,俞甲、俞乙再次向范某要求还钱,引发争执,俞甲、俞乙二人便用事先准备的斧头、砍刀等工具将被害人杀死。后连夜将尸体运至临沂市费县境内分尸,将躯体抛至临沂市费县,头颅抛至山亭区北庄镇。
      目前,犯罪嫌疑人俞甲、俞乙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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