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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纪实:绿色大地崛起新希望

2013-09-03 17:37:34   来源:大众网枣庄   
      中国改革的难点在农村,而农村改革的核心是土地。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攻坚克难,从土地产权制度入手,决策开展了以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组建农村土地合作社,搭建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服务所为核心内容的“三位一体”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几年的实践证明,这样的探索不仅贴紧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而且充分释放了农村生产力,牵住了农村改革的“牛鼻子”;不仅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而且充分尊重了广大农民的意愿,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拥护和支持。

      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主任、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张红宇评价说:“枣庄改革的重大意义,一是破解难题,另一方面就是促进发展。这种意义是大探索、大实践、大创新、大发展,并且探索的问题不小,确实有启迪意义。”

      山重水复

      我市地处沂蒙山脉西麓,人均耕地只有0.71亩,人多地少,土地规模经营困难较大,农业生产收益不高,不少农民撂下土地、外出务工,有些土地甚至出现了闲置现象。而一些掌握高效农业种植技术又有规模经营愿望的种植大户,却苦于没有更多的土地,无法扩大生产。于是农民私下流转土地现象频发,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应运而生。

      2008年5月,山亭区徐庄镇土山村农民张凯华联合周边4个村的8位农民,以土地或果园入股合作经营的方式,自发组建了“徐庄土地合作社”,吸纳入社农户280户,土地2900亩,试图通过规模种植,让农民过上好日子。可建社初期他们就遇到了资金短缺问题,合作社要购置大量的化肥、种子和农药,缺资金成了制约发展的“瓶颈”。虽说合作社手中有近3000亩土地,但贷不到款。银行说:“一是农民有地无证,土地无法抵押,怎么给你贷;二是你到期不还款,无法申请强制执行,我们也拿你没办法。”许多合作社盼着政府发个土地证明,让他们能够像城里人那样,可以拿着土地证到银行去贷款。正是这种强烈的诉求,催生了我市的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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