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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2013-08-08 09:00:37   来源:枣庄日报   
      为逐步理顺天然气价格,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调整了天然气门站价格,按存量气和增量气分别进行调整。省物价局也对我省天然气存量气、增量气价格进行了调整,并从7月10日起执行。

      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通知》要求和规定程序,枣庄市物价局根据“从紧核定配气价格的要求,综合考虑企业天然气经营成本,兼顾用户承受能力”的要求,决定对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目前为每立方米3.05元,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37元,调整后存量气销售价格为3.42元/立方米;增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上调1.49元,调整后增量气销售价格为4.54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目前为3.8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50元,调整后车用天然气价格为4.3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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