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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重大行政决策失误要追责:谁决策谁负责

2013-07-12 15:33:50   来源:枣庄晚报   
      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决策后评估、责任追究等“六项”机制,实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目标。日前,记者获悉,为深入推进法治枣庄建设,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建设法治枣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推进依法科学决策做出六项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推进依法科学决策,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出台的《关于建设法治枣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规定是,作出重点行政决策,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要进行听证;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要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前,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决策机关要跟踪了解决策的实施情况,对决策执行效果进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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