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网 > 新闻资讯 > 枣庄新闻 > 正文

枣庄部分公务卡成"睡眠卡" 使用率偏低

2013-07-04 16:58:39   来源:齐鲁晚报   
      为发挥公务卡在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作用,枣庄市财政部门稳步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目前,枣庄市累计办理公务卡9400张,公务卡因公支出消费应用笔数和金额呈现良好增长。
      枣庄市财政局国库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9年市级公务卡改革以来,市直各部门积极行动,公务卡发卡量不断增加,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市级公务卡应用不够理想,主要是公务消费结算使用率偏低,有的部门单位甚至出现“睡眠卡”等问题,不仅影响了改革成效,也制约了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为此,枣庄市财政局联合枣庄市纪委、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等部门陆续制定、印发了《枣庄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枣庄市市级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和《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的通知》,建立了公务卡使用的检查审计制度、定期通报制度等,为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提供制度依据。
      同时,枣庄市财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枣庄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按照“方便操作、规范渐进”的原则,结合当前市级公务卡消费实际,以及用卡环境等,暂定强制结算项目为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项。所有实行公务卡改革的市级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
      据悉,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特殊情况下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持卡人须事先征得单位财务部门同意。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除上述情况外,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报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
      财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推行公务卡,就是在公务小额支出中率先全面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减少现金使用,同时利用银行卡支付系统协助财政部门实现对公务小额支付的全程监控。

上一篇:枣庄高考补习学校高考成绩创新高 600分以上87人
下一篇:枣庄市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