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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职工工资增长有了新框框 增长基准线为15%

2013-05-20 15:15:27   来源:齐鲁晚报   
      为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枣庄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以2012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8612元为基数,近日枣庄市政府确定了2013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据悉,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22%。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6%。按照相关要求,指导线发布之后,各区(市)将会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另外,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市)应根据本通知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各类企业应当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制定贯彻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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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基本方式。也就是说,工资指导线只是企业决定工资的参照系,对企业并没有强制性。其作用是为企业与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工资指导线测算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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